1光纜水壓試驗
振動應按規定采用GJB 360A-1996方法201或者方法204進行。試樣長度應至少為30m,當模擬艦載應用場合的敷設條件時,應將至少1m的試樣段安裝在纜槽中。試驗期間應按GJB 915A-1997方法305檢測光不連續性;試驗后進行外觀檢查。
2光纜沖擊試驗
沖擊應按GJB 360A-1996方法213進行。試樣長度應至少為30m,當模擬艦載應用場合的敷設條件時,應將至少1m的試樣段安裝在纜槽中。試驗期間應按GJB 915A-1997方法305檢測光不連續性;試驗后進行外觀檢查。
試驗要求:
1試驗后應無機械損傷;除非相關詳細規范另有規定,試驗期間應無光透射性能變化大于下表規定值、持續時間大于50μs的光不連續性。
2沖擊試驗后,應無機械損傷,除非相關詳細規范另有規定,試驗期間應無光透射性能變化大于下表規定值、持續時間大于50μs的光不連續性。
光纖類型 |
光透射性能變化允許值 |
機械試驗 dB |
環境試驗 dB/Km |
多模 |
0.5 |
0.5 |
單模 |
0.2 |
0.3 |
標簽:試驗,檢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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