節流壓井管匯靜水壓試驗方法和驗收要求
1鉆井節流閥閥體靜水壓試驗
1) 壓力從零升壓至試驗壓力(當額定壓力≤34.5MPa, 試驗壓力為2倍額定壓力,額定壓力>34.5MPa,試驗壓力為1.5倍額定壓力,至少穩壓3min,
2) 減壓至零;
再次升壓至試驗壓力,第二次穩壓15min。如果管匯總成的零件具有不同的工作壓力, 應依據低的額定工作壓力確定試驗壓力。
2鉆井節流閥閥座與本體的靜水壓試驗
應進行閥座與本體的靜水試驗, 試驗壓力為額定工作壓力并且保壓1h。試驗時可以用盲板封住節流閥通道。
3鉆井節流閥室溫下的動態試驗
在室溫下施加并保持額定工作壓力, 閥桿從全開至全關, 再全開循環至少160次。 配合零件不應有制造裝配規程或維修規程中未規定的潤滑劑。 閥桿在按制造商的書面規范操作期間應平滑,不應有咬合與震顫。
試驗要求:160次壓力循環, 操作期間閥桿應平滑,不應有咬合與震顫;并符合制造廠操作力要求。
標簽:試驗,檢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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